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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特科技(30120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联特科技联特科技(SZ:301205)2025-08-26 22:1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程序,维护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保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 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任情形与程序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应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 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之日生效。公司将在 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辞去的职务以及辞职后是否继续在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