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特科技(30120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1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经股东会批准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审计 委员会日常的工作联络及会议组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办事 机构,负责审计委员会决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至少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