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适用 - 制度适用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人员和机构[2] 信息披露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和www.cninfo.com.cn为信息披露媒体[5] - 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和再融资相关公告[8]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三十日内披露[11]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1]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1] 重大事件披露 - 重大事件包括公司经营方针和范围重大变化等[1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1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重大事件[14]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1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18]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1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及时披露[1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披露[19] 内部报告 - 控股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提交月度财务等报告[27] 人员报告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30]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定期报告个人及亲属持有公司股份及买卖情况[3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报告[33] 责任人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35] 工作负责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起草、编制公司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工作[38]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指定联络人[36]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管理[42] 审计制度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监督[47] - 年度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需经有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47] 投资者关系 - 董事会秘书是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49]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擅自披露信息或未按制度披露信息,公司将处分责任人并追究法律责任[53] 资料提供 - 公司应向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资料[51] 制度执行 - 制度与有关法律等冲突时按其执行[55]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55] - 制度自公司股票上市正式执行[55]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55]
诚益通(300430)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