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600736) - 苏州高新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 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 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 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 依法豁免披露。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 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