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青股份(603768) - 常青股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 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管理规定》及《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 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 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 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