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青股份(603768) - 常青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 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合肥常青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性质 本规则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补充规定, 公司召 开董事会除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外, 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三条 证券事务部 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人, 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四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 司董事会还可根据需要设立其他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 且审 计委员会中应有一名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并担任召集人。 各专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