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勤科技(688182) -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一)独资或与他人合资新设企业的股权投资; (二)对现有或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 (三)委托理财(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除外)、委托贷款、证券投资; (四)其他公司认为属于对外投资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应当遵守以下原则: (一)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二)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三)必须与公司规模相适应,不能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四)必须坚持效益优先和控制投资风险。 第五条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由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 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下同)占公司市值(交易前 1 0 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的算术平均值,下同)的 50%以上;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的 50% 以上;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 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进行的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