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欣药业(603367) -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董事离职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报告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5] - 任期届满未连任,股东会决议通过自动离职[6] - 股东会决议解任,决议作出之日生效[6] 离职交接 - 离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并签署确认书[9] 义务限制 - 任期结束后两年内忠实义务有效[10] - 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1] 追责处理 - 发现问题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追偿含直接损失[13] - 离职人员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