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凯材料(30039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飞凯材料飞凯材料(SZ:300398)2025-08-27 17:17

报告标准 - 控股子公司指直接或间接控股超50%或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关联人是信息报告义务人[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8] - 交易标的营收、净利润、成交金额、产生利润等满足一定比例和金额需报告[11] - 拟签署日常交易合同涉及购买、出售金额满足条件需报告[12][15] - 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满足条件需报告[16] - 涉案金额、损益满足条件的诉讼仲裁需报告[19] - 重大风险情形、营业用主要资产查封情况需报告[21] - 获得政府补助满足条件需报告[24] - 股东持股情况变化、股份被质押等情形需报告[22][24][26] 报告流程 - 各部门首次报告重大信息后需持续报告进展[24] - 控股股东转让股份致股权结构变化应提前并持续汇报[26]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项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当日报告[26] - 负有报告义务人员知悉信息当日电话及书面报告[19] - 公司报告前需履行内部审议程序[27][28] - 信息报告义务人报送书面文件含事件原因等[27] - 董事会秘书知悉信息应向董事会报告并分析[27] 责任与制度 - 公司总经理等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31] - 瞒报等未履行报告义务情形明确[30][31] - 发生瞒报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3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32] - 制度所述“以上”包含本数,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