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日股份(600894) -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修订稿)
广日股份广日股份(SH:600894)2025-08-27 17: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独立董事候选人36个月内无相关违法处罚及公开谴责等情况[12] - 过往任职有特定情况未满12个月不得担任[12]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1] - 会计专业人士提名为候选人需有5年以上相关全职工作经验[14]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16]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7] 材料提交与签署 - 发布召开选举股东会通知公告时提交候选人材料[19] - 新任独立董事股东会通过决议后一个月内签署承诺书并备案[21] 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4] - 部分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5]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27]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7] 工作时间与解除职务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32]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公司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34] 补选与通知资料 - 独立董事辞职等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35] - 董事会按规定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39] 津贴与股东定义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41] - 主要股东指持有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股东[46]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事高管股东[46] 制度相关 - 2024年4月29日原独立董事制度废止[46]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生效,修改亦同[46]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日期为2025年8月26日[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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