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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邦股份(688020)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方邦股份方邦股份(SH:688020)2025-08-27 17:3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4] -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5]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职权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行使职权[6] 会议规则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能通过[15]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17]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也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可免去其职务[18]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6] - 委员有权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等相关资料[27] - 委员可向公司董事、高管质询,后者应作答[27] - 委员对公司董事、高管上一年度工作情况作出评估[27] - 委员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7] - 工作细则“以上”含本数,“过半”不含本数[29] - 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0] - 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并及时修订[30]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31]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 - 文档时间为2025年8月[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