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宏锌锗(600497) - 驰宏锌锗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人员聘任 - 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超3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8] - 董事会秘书出现规定情形,公司1个月内解聘[7] - 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后及时公告并提交资料[9] 任职要求 - 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良好职业道德等并参加上交所培训[4][5] - 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条件参照相关规定[6] 职责范围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多项职责[11] - 定期开展信息披露制度培训并通报特定股东[12][13] - 核查董事、高管买卖股份通知,办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送[13] 制度实施 - 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9] 文档日期 - 文档日期为2025年8月27日[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