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丰科技(603685) -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 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浙江晨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 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以及行使《公司法》规定的 监事会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 责,并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等 重大事项,促进公司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提供优质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审计委员会履 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