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7]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 现金分红 - 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应采用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0%[11][14]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15]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15]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15] 特殊情况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或净资产的30%,或超5000万元属特殊情况[15] - 最近一年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等5种情形下公司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8] 政策调整 - 调整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分红上限与时间 - 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 - 公司需在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25] 披露要求 - 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净利润之比低于30%,需详细披露相关事项[25] - 年度报告期内满足特定财务报表项目金额占比,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50%,需说明现金分红比例依据及未来规划[28] - 现金分红金额满足特定条件,需披露偿债能力等相关内容,特定情形下需披露方案合理性[29]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并专项说明[31] - 对现金分红政策调整或变更,需说明调整或变更条件及程序合规透明情况[32] 其他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特定时间就现金分红方案相关事宜进行说明,符合条件可申请豁免程序[27] - 确定可供分配利润以母公司报表口径为基础,计算现金分红比例以合并报表口径为基础[28] - 公司当年实施股票回购所支付现金视同现金红利参与相关比例计算[28] - 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一般以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为基础编制,特殊情况除外[29]
中研股份(688716) -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