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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研股份(688716) -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中研股份中研股份(SH:688716)2025-08-27 17:40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 0 -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第四条 承诺人作出的承诺应当明确、具体、可执行,不得承诺根据当时情 况判断明显不能实现的事项。 承诺事项需要主管部门审批的,承诺人应当明确披露需要取得的审批,并明 确如无法取得审批的补救措施。 第五条 承诺人的承诺事项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联方及其他承诺人等以及公司的承 诺管理,规范公司及承诺相关方履行承诺行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吉林省中研高分子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承诺指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收购人、资产交易对方、破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