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研股份(688716) -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研股份中研股份(SH:688716)2025-08-27 17:40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制订本规则。 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 知全体董事。 第四条 临时会议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以 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 会议。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专人送达、普通邮件、电子邮件、 微信、短信、电话、传真或公告通知等通知方式通知全体董事;通知时限为会议 召开前 2 日。 情况紧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