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研股份(688716) -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与资本运作决策效率和 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在成员内任命。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