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创业(600278) - 东方创业投资者调研和媒体采访接待管理制度
东方创业东方创业(SH:600278)2025-08-27 18:45

制度与管理 - 制度生效日期为2025年8月25日[1] - 重大信息包括与公司业绩、利润分配等七类信息[5] - 公司接待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五项原则[7] 投资者关系 -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具体接待[9]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不接受媒体采访和调研[11] - 可多种形式与投资者沟通,内容限于公开披露信息[12] - 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可网上直播并提前公告[12] - 确定提问可回答范围,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应拒绝回答[13] - 特定对象现场参观等需预约,公司做好登记等工作[13] - 现场接待特定对象由董事会秘书统一负责[13][14] - 要求特定对象发布文件前知会公司[17] - 持有公司总股本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属特定对象[21] - 可多种方式扩大已公开重大信息传播范围[19] - 实施再融资计划时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19] - 重大事项未披露前提供未公开信息需对方签保密协议[19]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需编制记录表[20] - 不得通过“上证e互动”网站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20] - 接待人员及相关义务人违规应承担责任[22] - 法定工作日9:00 - 11:30、14:00 - 17:00接受预约[25] - 特定对象承诺发布文件前至少两个工作日通知公司[31] 项目合作与保密 -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东方创业”,代码600278[36] - 甲乙双方就项目合作谈判,甲方可能或已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36] - 双方承诺不对第三方泄漏重大事项,直至甲方依法公开披露[36] - “未公开重大信息”包括甲方未公开的财务数据、资料等[36] - 乙方承诺对未公开重大信息采取保密措施[37] - 乙方不得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甲方股票及其衍生品种[38] - 双方将重大事项知悉人员控制在最小范围[38] - 乙方配合甲方完成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及管理[38] - 乙方仅可将未公开重大信息用于项目合作[38] - 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