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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美达(600710)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苏美达苏美达(SH:600710)2025-08-27 18:46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四)公司总部各综合部门以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的 负责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6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结合《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 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 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 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公布。 "及时"是指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 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 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