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美达(60071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董事会会议召开 - 每年召开四次定期会议,上下半年度至少各一次[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应召开临时会议[8] - 董事长接到提议或监管要求十日内召集会议[11] 会议通知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发通知[12] - 定期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需提前三日发变更通知[15] 会议举行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7]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20] - 定期会议一般现场举行[21] 会议表决 - 一人一票,记名和书面或举手等方式表决[25] - 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等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7] - 关联董事不表决,决议需无关联董事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9] 提案处理 - 未获通过且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1] - 过半数与会董事或独立董事可暂缓表决,提议者明确再次审议条件[32] 会议记录与纪要 - 秘书负责记录,含届次、时间等信息[35] - 秘书制作纪要,主持人签发[36] 决议公告与保密 - 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39] 会议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