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糖业(600737) -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中粮糖业中粮糖业(SH:600737)2025-08-27 18: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6年6月25日获批发行1750万股普通股,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2138848228元,已发行股份数为2138848228股[9] - 公司设立时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6800万股,向发起人发行5900万股,占比86.76%[1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0]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51]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如董事人数不足等[52][5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6]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10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111]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4]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0]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为通过[163] 其他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76][17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6]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87][188][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