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股份(601799) - 星宇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4名非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4] - 审计委员会由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4] 会议规则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成员过半数通过[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2次会,提前10日书面通知[22] - 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24]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委托出席有原则[27][28] 交易审议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达一定比例或金额,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12][13]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需占比更高[14] - 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法人交易金额有标准[16] 提案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提案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通过,担保事项有额外要求[35] - 董事回避表决时,无关联关系董事有会议举行和决议通过要求[36] - 提案未通过,条件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8]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暂缓表决[39] 董事会秘书规定 - 董事会秘书需本科,从事金融等工作3年以上,有不得担任情形[47][48]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有履职要求[48][49] - 聘任董事会秘书需提前5个交易日报送资料,解聘或辞职要报告公告[49] 议事规则 - 议事规则修订由董事会提草案,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负责解释[51] - 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决议通过生效和修改[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