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股份(601799) - 星宇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以确保董事 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常州星宇车 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 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下设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非独立董事 4 名。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 举产生。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且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 人。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