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规则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有效年限为4年,按年度签合同,连续聘任同一所原则上不超8年[9]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9] - 邀请招标需邀请三家以上(含三家)具备相应资质的事务所参加选聘[6] - 选聘事务所可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结束后公示结果[6] 费用与调整 - 聘任期内,公司和事务所可根据因素合理调整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情况[10] 决策流程 - 公司聘任或解聘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3] 监督与评估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负责选聘及监督事务所审计工作,每年提交履职评估报告[5]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等变更情况[15] 解聘情形 - 当事务所出现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七种情况时,公司应解聘[11] - 年报审计期间出现特定情形,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应提议选聘新事务所填补空缺[12] 改聘时间 - 公司改聘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3] 关注要点 - 关注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近3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行政处罚或项目被立案调查情况[15] - 关注拟聘任原审计团队转入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情况[15] - 关注聘任期内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变动大或成交价大幅低于基准价情况[15] - 关注会计师事务所未按要求实质性轮换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情况[15] 违规处理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董事会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可能解聘会计师事务所[15] - 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违规出具不实报告,审计与风险委员会通报处罚[16] 资料保存 - 选聘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8] 责任与实施 - 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应担负信息安全和保密责任[18] -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原办法废止[18]
开滦股份(600997) -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