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滦股份(600997) -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2]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10] 任职与职责 - 担任董事会秘书需取得上交所认可资格证书,近三年受证监会处罚等不得担任[4] - 董事会秘书分管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等多项职责[7] 人员协助与解聘 - 公司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任职条件同董事会秘书[10] - 解聘需充分理由,特定情形应一个月内解聘[11] 聘任时间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2] 制度生效 - 工作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改亦同[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