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滦股份(600997) -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构成 - 成员三名,独立董事过半数,召集人为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4]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5] - 成员任期每届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8]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表决一人一票[16]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8] 职责权限 - 审核财务信息等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0]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提审计费用建议[24] - 至少每年提交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职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6] - 监督指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29] - 有权接受股东请求对违规董高提起诉讼[41] 临时股东会相关 - 董事会收到提议十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37] - 同意后五日内发会议通知[37] - 会议在提议召开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37] 其他 - 公司披露年报时应披露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1]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原细则废止[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