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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加洁(603059)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倍加洁倍加洁(SH:603059)2025-08-27 18:46

投资审议 - 证券投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 - 证券投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投资前需股东会审议并披露[8]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投资前需股东会审议并披露[9] -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 - 证券投资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由董事长审批[9] 信息披露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10] - 已交易衍生品公允价值减值与对冲资产价值变动合计亏损或浮动亏损达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超1000万人民币时,应及时披露[16] - 公司应及时披露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业务相关信息[16] 投资限制 - 使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得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6] -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6] - 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7] - 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品种应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产品或所需原材料[7] 其他规定 - 内幕信息知情人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失职违规将受处分[18] - 子公司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视同上市公司行为,适用本制度[18] - 参股公司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对公司业绩可能造成较大影响时,应参照本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8]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改亦同[21] - 本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1]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以相关规定为准[21]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