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加洁(60305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零二五年八月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提高公司发展规划及重大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 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 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 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