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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加洁(60305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倍加洁倍加洁(SH:603059)2025-08-27 18:46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五年八月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责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董事会根据股东 会和《公司章程》的授权,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人,职工 代表董事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