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加洁(60305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 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