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加洁(60305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 期届满、解任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董事会提交 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 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以下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 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