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2月1日获批发行4164.7901万股,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9113.1005万元[6]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0162.3万股,股本总额10162.3万元[13] - 吕新民持股7499.74万股,比例73.80%;郭雪燕持股1500.26万股,比例14.76%[1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9113.1005万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5]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1] 股东相关规定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2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1]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30%以上后,股东会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68]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68]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5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5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4]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8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十日书面通知[93] 交易相关规定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议[39]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议[4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须股东会审议[41]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9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38] 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30%[115][116][12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6] - 公司当年度未实现盈利等情况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17]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80%[121] - 公司原则上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可根据情况实施中期现金利润分配[122] 其他规定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5]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82]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12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30]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为信息披露媒体[138]
永冠新材(603681) -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