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股份(600707) - 彩虹股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 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 露"""是指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上市规则》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在规定时间、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应披露的信 息。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