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盛集团(600108) -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亚盛集团亚盛集团(SH:600108)2025-08-27 18:4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至7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主要职责包括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管行为等13项[7] - 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包括指导制度建立、审阅工作计划等6项职责[9] - 审阅财务报告要对真实性等提出意见,关注重大问题和欺诈舞弊可能[10] - 监督评估内部控制,包括评估制度设计、形成自评报告等4项职责[10] 审议流程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5类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公司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审计委员会形成审议意见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9] 会议相关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一次[18] - 临时会议由召集人或两名以上委员提议召开[18]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8]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审计工作组成员可列席会议[18] - 会议记录等资料至少保存10年[18]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公司董事会[18] 细则说明 -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0]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原细则废止[20]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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