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通科技(30132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董事离职 - 董事辞职公司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产生新董事之日自动解任[5] - 公司应在董事提出辞职后60日内完成补选[5] 信息申报与交接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两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应进行工作交接[8] 义务与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忠实、勤勉义务在合理期限内有效[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3]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总数25%[13] 异议处理与制度生效 -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十五日内申请复核[17]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