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达股份(43055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会议决议 - 2025年8月26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 提名委员会规则 - 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 任期与董事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6]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十年[13] 细则生效 - 本细则审议通过后生效,原细则自动失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