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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达股份(43055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雅达股份雅达股份(BJ:430556)2025-08-27 18:48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6日公司通过《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 - 原制度自动失效,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6] 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会计差错金额占比及绝对金额标准[8] - 业绩预告、快报与实际业绩差异达20%以上认定为重大差异[10] - 会计报表附注、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认定为重大差错[8][9] 责任与追究 - 责任分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追究形式多样[12]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收集资料提方案交董事会批准[6] 其他规定 - 季度、半年报信息披露参照本制度执行[16] - 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更正需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8] - 规范按法律规定执行并及时修改[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