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朗新材(83680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奔朗新材奔朗新材(BJ:836807)2025-08-27 18:48

董事会秘书细则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25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待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此前指定人员代行职责[9] - 聘任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秘书不能履职时其代行[9] - 聘任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向北交所报备[15]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直至正式聘任[15] - 任职期间按要求参加北交所后续培训[16] - 有规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9] - 解聘应具充分理由,及时报告并公告[21] - 被不当解聘或辞职可提交个人陈述报告[21]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