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朗新材(83680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2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8]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8]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8] 报备要求 - 年报和中报披露后10个交易日向北交所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文件[11] - 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披露后10个交易日提交报备文件[11] - 投资者收购及股份权益变动披露报告书时,公司在相关报告书披露后10个交易日提交文件[12] - 证券发行、股份回购等按北交所规定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13] 管理责任 - 公司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全体董事出具书面承诺[13] - 董事长为登记和报送档案主要责任人,董秘负责办理[14] - 股东等相关主体研究重大事项填写档案并分阶段送达公司[15] 其他规定 - 内幕信息流转涉行政管理部门按一事一记登记[16] - 下属部门内幕信息管理可参照本制度[16]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至少保存10年[16] - 公司和知情人披露前控制知情范围,签订协议告知保密义务[18] - 知情人违规董事会可处分,监管处分不影响公司处分[18] - 中介机构违规泄露信息公司可解除合同等追责[19] - 知情人违规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