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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股份(603899) -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晨光股份晨光股份(SH:603899)2025-08-27 18:52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 र | | --- | | | |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合法、有效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 会,并依法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股东权利。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遵守相关法规、公司章程及 本规则的规定,自觉维护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 干涉股东依法对自身权利的处分。股东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应当 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股东会可以讨论公司章程 规定的股东会职权范围内的任何事项。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障公司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