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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辰股份(603396) -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金辰股份金辰股份(SH:603396)2025-08-27 19:07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一)公司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的; (二)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 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 进行,并根据应选董事人数,按照获得的选举票数由多到少的顺序确定当选董事。 不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每位董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第四条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每持有一股即拥 有与每个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可以集 中投给一名候选人,也可以投给数名候选人。 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 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 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1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其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按照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总数为基准计算。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