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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行(002839) -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张家港行张家港行(SZ:002839)2025-08-27 19:22

资本与股份 - 公司原注册资本216964.9082万元,修订后为244434.4974万元[1] - 公司原股份总数216964.9082万股,修订后为244434.4974万股[4] - 2024年11月可转债到期转股后总股本增加,注册资本同步增加[1] 发展战略 - 公司制定支农支小发展战略,将考核目标完成作为履职评价重要内容[3] - 公司经营范围增加“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3] 股份收购与转让 - 公司可在六种情形下收购本公司股份,有三种收购方式[5][11] - 不同情形收购股份有不同处理时间和持股限制[6] - 公司股份依法转让,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权标的[7][13][14]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按持股获股利等利益分配,有参会、表决等权利[11] - 股东查阅资料需提供证明文件,公司核实后提供[12] - 股东持股等需符合监管规定,不得滥用权利[16]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4]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8] - 股东会审议特定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45][4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设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68][77]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等多项职责[69][70][71] - 董事会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06][75] 关联交易 - 重大、特别重大关联交易有金额和占比标准,一般关联交易按程序审批[81] - 关联交易达到一定标准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82] 专门委员会 - 审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委员会有职责和人员构成要求[77][78][80] - 各委员会主任委员每年在公司工作时间有要求[7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