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 公司拟增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经营范围[2][10] - 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1] -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名称为《股东会议事规则》[1] - 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共29项,7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6][7] - 废止《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5] - 制订《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3项制度[6][7]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以2021年9月30日净资产折合为股本360,000,000股[11]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14,168,80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1]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公司变更 - 公司住所由长沙高新开发区林语路181号变更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西大道2710号[10] 股东与股东会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3]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7] - 公司对外担保相关事项需经股东会审议的多种情形[1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董事与董事会 - 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8名为非独立董事,4名为独立董事[32] - 交易涉及多项指标占比达到一定比例需董事会审议批准[3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时限有规定[34] 利润分配 -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等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123] - 公司实施现金分配需满足无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等条件[123]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对多事项监督检查且保持独立[43]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40]
华曙高科(688433) -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暨制订、修订及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