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华科技(30026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4] - 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或监管要求后十日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5]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三日发出,不足三日需顺延或获全体董事认可[6]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6] 董事参会与委托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也不得同时委托两名以上董事[9]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需书面说明并报告交易所[11] - 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次数超总次数二分之一需书面说明并报告[11] 会议表决规则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书面记名方式进行[15] - 表决意见分同意、反对和弃权,多选等视为弃权[15] - 现场无法得出结果,秘书需在次日通知表决结果[15] 特殊会议与提案规定 - 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且决议经其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8] - 利润分配决议先出审计草案,后出正式报告再作相关决议[18]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大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议案[18]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主持人应提议暂缓或取消[18] 会议后续事项 - 会议结束后及时将决议报送交易所备案,董事签字确认[19] - 决议公告应包含会议通知等多方面内容[21]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检查并通报执行情况[24] - 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为十年[24][25] 规则生效与修订 - 规则经董事会制订解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26] - 规则由董事会修订,经股东会批准生效,原规则废止[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