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华科技(30026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隆华科技隆华科技(SZ:300263)2025-08-27 19:50

提名委员会组成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5]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委员会任职相关 - 设一名主任委员,在独立董事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6]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相同,届满连选可连任[5] 会议相关 - 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紧急可电话通知[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可现场、网络视频或电话会议召开[11]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12] 细则规定 - 细则由董事会制订和解释,通过后生效[15] - 与国家法律等不一致时,按后者执行并及时修改[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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