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德电子(30065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民德电子民德电子(SZ:300656)2025-08-27 19:5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会[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7] 临时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0]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10] 投票时间与登记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1] 延期取消与记录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2] - 会议记录应与相关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0] 决议通过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1] 表决权限制与征集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2]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公司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2] 关联交易决议 - 关联交易事项形成决议,普通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主持与报告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18]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每名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19] 累积投票与实施 - 上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4]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具体方案[26] 决议撤销与规则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等的股东会决议[26] - 议事规则若与国家法律等规定相抵触,在修订通过前,抵触条款自动失效[29] - 议事规则所称“以上”等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29] - 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拟订,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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