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德电子(30065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9] - 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当年度可转25%[10]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0] - 因离婚导致股份减少,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各自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有总数25%[12] - 所持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3] - 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该期限内不得转让[13] - 因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处罚等,未满6个月或3个月不得转让[13] 买卖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14]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14] 信息披露要求 - 应在相关时间节点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6]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6] - 股份变动应在两日内申报并披露[16]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7]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未完毕,应在两日内报告并公告[17] - 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两日内披露[18] - 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违规买卖,董事会应收回收益并披露[18] - 持有股份变动比例达规定,应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20]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买卖股份,公司内部通报批评、教育培训,收益归公司[22] 制度实行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