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嘉设计(30074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
会议召开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每年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可按需不定期召开[2] - 原则上提前三日书面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材料,特殊情形可豁免[2] 会议变更与主持 - 变更会议事项日期应顺延或经过半数同意按期召开[2]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可自行召集[2] 事项审议 - 行使特别职权、关联交易等需经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3] 意见发表与记录 - 应发表明确意见,提保留等需说明理由[4] - 会议记录应准确完整,独立董事需签字确认[5] 档案与制度 - 会议档案至少保存十年[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生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