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嘉设计(30074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汉嘉数智汉嘉数智(SZ:300746)2025-08-27 19:50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4] 审计委员会任期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5] 审计委员会人数调整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应尽快增补[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形成审议意见并提建议,董事会方可审议[10]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职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2]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13] - 发现财务舞弊可要求自查、调查,必要时聘第三方,费用公司承担[13]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内控检查和评价,出具评估意见并报告[14] -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监督,可要求提交执行职务报告[16] - 督促存在内控重大缺陷公司整改与内部追责[19]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主任委员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事项除外[18] - 采用快捷通知方式,2日内未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18]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1] 审计委员会其他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可罢免[21] - 会议记录保存期在公司存续期间不少于十年[23] - 董事会在年度工作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