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铭股份(30110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 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鸿 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 押。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汇票、保函等。 第五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批准,下属子 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 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六条 公司做出的任何担保行为,必须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或授权。 第二章 担保的原则 1 第一节 担保的条件 第七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提供担保: (一)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