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高骨科(68816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 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为控 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 制担保风险。 第六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 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 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 会审议,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 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受理及审批程序 第七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提供 担保: ...